2022第23屆香港動漫電玩節主辦:原創漫畫新星⼤賽
每年都會舉辦的香港動漫電玩節⼜有⼤賽申請啦!佢同其他⼤賽唔同之處係有3種唔同類型的參賽漫 畫組別,例如繪本漫畫組,繪本係⽤⼀幅幅圖畫來表達故事情節,令平時畫開插圖的同學者都可以 參與~⽽畫開漫畫的同學仔就緊係向⾼難度挑戰,可以參加故事漫畫組!平時鐘意畫⼆頭⾝、Q版的 同學仔就可以試下四格漫畫組~

四格漫畫分鏡相對較簡單,第⼀次畫故事的⼤家都可以試!
截⽌⽇期: 2022年5⽉31⽇下午6時前。
報名資格: 只接受個⼈名義參賽,參賽作品最多只有主筆⼀⼈及編劇⼀⼈,公司或團體名義均不可參加。 任何40歲或以下之中國內地、香港地區、澳⾨地區、台灣地區居⺠(須持有相關⾝份證明)。 參賽作品每⼈最多3份,可參加不同組別,必須是參賽者之原創作品及擁有知識產權,⽽作品從未 在任何漫畫比賽獲獎,及從未作商業性出版。 過往曾在「香港原創漫畫新秀⼤賽/香港原創漫畫新星⼤賽」公開組獲獎者,不可再次參加相同組 別比賽。
報名⽅法: 只接受網上報名,所有參賽稿件以jpg檔案遞交。 qr.page/g/1MHFGpv98eE

參賽組別 -故事漫畫組 -繪本漫畫組 -四格漫畫組 參賽資格 任何40歲或以下之中國內地、香港地區、澳⾨地區、台灣地區居⺠ (需持有相關⾝份證明) 獎項 (1)故事漫畫組 冠軍:現⾦獎HK$11,000 (1名) 亞軍:現⾦獎HK$8,000 (1名) 季軍:現⾦獎HK$4,000 (1名) (2)繪本漫畫組 冠軍:現⾦獎HK$11,000 (1名) 亞軍:現⾦獎HK$8,000 (1名) 季軍:現⾦獎HK$4,000 (1名) (3)四格漫畫組 冠軍:現⾦獎HK$11,000 (1名) 亞軍:現⾦獎HK$8,000 (1名) 季軍:現⾦獎HK$4,000 (1名) 特別獎勵 1. 所有得獎作品將由⼤會編印成本年度⼤賽的優秀作品集,贈予得獎作者。 2. 如中國內地、澳⾨地區、台灣地區參賽者獲得任何組別冠軍,將被邀請到香港動漫電玩節出席頒獎禮, 並獲得由組委會提供往返交通費補助及酒店贊助(每獎項名額⼀名)。通⾏證簽證需⾃理。(疫情下可 能暫停) 3. ⼤會保留優秀作品於2022香港動漫電玩節期間展示之⽤,並頒發紀念證書/獎狀。 比賽詳情及參加表格可於網站查詢 www.ani-com.hk 截⽌⽇期:2022年5⽉31⽇下午6時 評審 評審團: 香港動漫畫聯會評審代表 評分標準按下列準則: 故事漫畫組 故事創作30%,表達(包括分鏡構圖)30%,畫⼯20%,造型20% 繪本漫畫組 故事創作20%,表達風格40%,畫⼯20%,造型20% 四格漫畫組 故事創作25%,故事表達25%,畫⼯25%,共鳴感25% (以每位參賽者三張參賽漫畫的總分決定名次) 參賽資格 1. 只接受個⼈名義參賽,參賽作品最多只有主筆⼀⼈及編劇⼀⼈,公司或團體名 義均不可參加。 2. 任何40歲或以下之中國內地、香港地區、澳⾨地區、台灣地區居⺠(須持有相 關⾝份證明)。 3. 參賽作品每⼈最多3份,可參加不同組別,必須是參賽者之原創作品及擁有知 識產權,⽽作品從未在任何漫畫比賽獲獎,及從未作商業性出版。 4. 過往曾在「香港原創漫畫新秀⼤賽/香港原創漫畫新星⼤賽」公開組獲獎者,不 可再次參加相同組別比賽。 5. 為公平起⾒,漫畫出版社之受聘主筆⼀律不得參與。(漫畫助理或業餘主筆不 在此限,均可參加。) 6. 主辦和協辦機構之員⼯不得參與。 參賽規則 1. 故事漫畫組 • 故事創作:⽤⽂字表達,參賽作品必須附上完整之故事⼤綱、故事背 景、⼈物結構關係和性格,及主⾓造型 (最少2個)。 • 畫稿: 據故事創作的⾃選某⼀段落,以不少於12⾴的畫稿表達。 2. 繪本漫畫組 • 參賽者須提交最少12⾴具有故事性的繪本作品。題材、風格及繪畫⽅式 不限,作品長寬比不限。以新穎獨特、立意明確,引起共鳴為重點。 3. 四格漫畫組 • 四格漫畫三張,以正⾯或反⾯的⽅式表達⼈性,能引起讀者共鳴、觸動 ⼼靈、或有幽默感為重點。 4. 其他 • 只接受網上報名,所有參賽稿件以jpg檔案遞交。 • 呈交電⼦檔作品總⼤⼩為1GB內,必須為300dpi/jpg。 • ⿊⽩或彩⾊均可,可以任何畫筆⼿繪作品,亦可以電腦作畫,必須把⼿ 繪作品掃描成jpg檔案。 • 主辦⽅將⾃⾏列印稿件供評審之⽤,如有任何⾊彩偏差影響評分結果, 主辦⽅不負任何責任。 • 題材不限,但不可有⿊社會及⾊情內容。 • 內容應不涉政治議題。 • 參賽作品內⽂語⾔如非中⽂版本,必須同時提交中⽂翻譯稿件。 • 獲得相同分數名次的得獎者,將平分獎項獎⾦。 • 主辦機構保留刊登參賽者名單及其作品⽤作宣傳或/及廣告⽤途之權 利,⽽毋須事前徵求參賽者同意或給予任何形式之報酬。 • 主辦⽅不負責保存畫稿,建議參賽者⾃留原稿。
截⽌⽇期和呈交作品時間:2022年5⽉31⽇下午6時前。 • 主辦機構保留修改比賽條例及獎項之權利